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
第一条 为规范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及备案管理,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的健康发展,根据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》及其他相关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条 为规范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及备案管理,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的健康发展,根据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》及其他相关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
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的定点生产管理,促进我国卫星电视广播产业的健康发展,根据1993年国务院第129号令发布的《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》,在原电子工业部1994年制定的《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生产管理办法》的基础上,结合目前我国
指导:集团科技信息产业部集团农业发展部主办单位:黑龙江省农垦管理干部学院黑龙江农垦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参与单位:农垦科学院 绥棱农场视频:张永刚 丁宁 李真贞 刘昊 杨彤平面编辑:迟慧统筹:张永刚监制:刘晓雨《北大荒日报》精彩链接